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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航空障碍灯更换

2019-07-03

烟囱航空障碍灯更换

烟囱航空障碍灯维修更换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 
精煤发电有限公司烟囱障碍灯维修更换工程,烟囱高为210米,障碍标志灯分三层安装,分别安装在203米平台,165米平台,120米平台,每层四个灯,共计12个灯(4个高光强闪,8个中光强闪)。
2、工程范围
2.1施工方工作及供货范围
2.1.1施工方负责12盏烟囱障碍灯维修更换工程整体施工、供货、安装。施工方负责原障碍灯的拆除,并将拆除的障碍灯交业主。还包括撤场时属于施工方施工的相应清理工作等。
2.1.2施工方负责烟囱障碍灯的各种试验和调试工作。
2.1.3 施工方对烟囱12盏障碍灯予以更换,对障碍灯控制箱及电源线(如有故障及破损)予以更换,保证12盏障碍灯同步点亮
2.1.4施工方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
3、技术要求
3.1障碍标志灯要求
3.1.1新更换的烟囱障碍灯必须符合JGJ/16-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MH5001-2000  中国民航总局颁发的《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使用年限按10年考虑。
3.1.2烟囱障碍灯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满足抵御高空风力的破坏。
3.1.3烟囱障碍灯应能抵御大气、雨水等腐蚀环境的侵蚀,防腐蚀年限不应低于10年,采用较好的设计防腐措施。
3.1.4烟囱障碍灯的制造和检验应符合行标和国标。
3.1.5障碍灯主要技术参数
产品应为轻型信号灯,光源:LED,闪光周期可调。具有日光控制功能,白天自动关闭,晚上自动开启具有极强闪光功能。
工作电压:AC/220V(±20%)
额定功率:应在60W以下
光控灵敏度:50--400LX(可调)  
工作环境:-40℃---+70℃
有效光强:高光强(白色)≥4000cd,中光强(红色)≥1600cd
灯具寿命:≥10年
3.2 安装及施工要求
3.2.1施工方在施工前应按采购方要求和格式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填写“开工报告”等相关文件,并经采购方审批生效后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3.2.2施工方与采购方在开工前应签订安全协议,并生效。
3.2.3施工方施工人员在开工前必须接受采购方进行的电力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3.2.4施工方施工所需工器具及材料由施工方自备,工器具必须检验合格,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及电动工具。
3.2.5施工方严格按照采购方提出的工期、工艺要求施工。施工方应安排合格的施工人员,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3.2.6施工中用于固定灯具的支架必须使用热镀锌型材,电缆必须使用耐火铜芯电缆。
4、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要求
4.1工程进度工期及要求:工程总工期10日历天,合同签定后施工方应按要求完成工程的施工、安装、验收。
4.2质量的要求
4.2.1障碍灯和材料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满足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否则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4.2.2 灯具固定支架做热镀锌防腐处理,灯具固定牢固。
4.2.3 接线牢固,导线连接处必须搪锡,灯具进线口做好防水处理。
4.2.4电缆敷设应规范整齐,进入障碍灯前应穿入包塑较管保护。电缆应无连接接头,应将电缆固定牢固。
4.3安全要求
4.3.1施工方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高空作业,电气作业的组织和技术措施并经业主审批生效后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4.3.2 施工方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做好防高空坠落和落物措施。 
4.3.3 施工方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体应健康,无妨碍高空作业的病症(近期体检报告),施工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施工技能。
4.3.4在施工中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4.3.5施工人员必须进行100%安全教育;新入厂人员进行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学习和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新入厂人员、单位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3.6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经过有关主管部门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过理论与操作考核合格后核发的有效证件上岗。
4.3.7开工前必须进行100%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完善安全措施,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再开工。
4.3.8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着装工作服,佩带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凉鞋、进入现场,高空作业佩带好安全带。
4.3.9施工现场、作业区内,各种材料、摆放、堆放好,并设有标记。
4.3.10电源线布置符合电业安全规程,严禁走平台上方,应设置在不影响人员行走或不易损坏的部位。
4.3.11施工现场、作业区内的垃圾、废料等要放到临时垃圾回收箱中,并且要及时对临时垃圾回收箱进行清理。
4.3.12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垃圾、废料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1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5.1.1采购方指定专门的现场技术代表与施工方共同协调解决现场事物,负责审批方案,对项目进行验收。
5.1.2负责对本工程的考核,按时支付费用。
5.1.3辅助施工方办理进出门手续。
5.1.4采购方负责提供电源接入点,安装工作由施工方负责;所需的电源电缆由施工方负责。
5.1.5采购方不负责食宿,施工方食宿自行解决。
5.2施工方的权利与义务
5.2.1服从采购方的管理、指挥,执行采购方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接受采购方的监督检查,制定施工中的三措一案。
5.2.2施工方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行政、后勤管理及人员的交通、旅差、食宿,劳保、医疗保健、保险等方面全面负责,采购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5.2.3 施工方负责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5.2.4严格遵守采购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5.2.5 施工方中标后,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提前7天进入现场开展前期施工准备工作,接受采购方的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按照采购方的有关规定,施工方应与采购方签订安全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5.2.6 施工方中标后7天内向采购方提供参加施工人员的名单、资质等相关资料。
5.2.7 施工方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应派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委派的项目工作负责人应有安监部门出具的资质证明材料,在采购方安监部认可备案,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6.2.8对于重大安全、质量、文明、问题,采购方有权停工复查,施工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相应费用。
5.2.12消耗性材料,措施性材料均由施工方自购,并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5.2.13施工方在整个施工中不得造成采购方设备、设施的损坏,如造成损坏,必须赔偿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5.2.14施工方现场使用的工器具,须有检验合格证及检验时间,并经过业主现场抽查合格。
5.2.15施工方施工人员应具有丰富的高空作业和带电工作经验及相关证件。
5.2.16 施工方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
5.2.17 施工方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高空作业,电气作业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并经业主审批生效后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5.2.18 施工方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做好防高空坠落和落物措施。 
5.2.19 施工方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体应健康,无妨碍高空作业的病症(近期体检报告)。
5.2.20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5年,5年内出现障碍灯损坏、故障等问题,施工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
6、竣工资料
完工后必须经过采购方验收合格,竣工资料至少包括下列资料:
6.1、施工方案。
6.2、开、竣工报告,验收单。
6.3、灯具合格证